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第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从2015年1月1日起人事档案保管在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不用交费啦!
但如果是早于2015年之前人事档案保管在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保管的,在办理人事档案转出的需要先交清之前的人事档案保管费用后,才能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拿在自己手上的人事档案,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是不会直接接收的!需以个人名义向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存档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当场告知你审核结果是接收,还是不予办理,再或是档案材料不全,需补齐后再提交存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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