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问答
全国人事档案服务 > 档案问答 > 档案托管 >如何激活已经保存在自己手中的个人档案放到台安县人社局

如何激活已经保存在自己手中的个人档案放到台安县人社局


创建时间:2025-07-09 14:06:39|浏览次数:11
共有1个回复

  户籍在台安县内或与本县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员,可向台安县人社局提交“档案的接收”申请;

  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的,如个人档案在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保管的,正常按流程提交存档案所需材料,该人社局工作人员受理符合接收条件的会给当场开具调档函,只需按调函要求公对公转递即可;

  但对于在自己手中的个人档案,台安县人社局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就作废成死档了,目前有2种办法可激活,一是找个人档案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看是否能给审核整理,确定档案材料后重新对公转递激活存档;二是找档案服务机构,拿上已经保存在自己手中的个人档案等材料,符合档案激活条件的,向台安县人社局申请调档函,2周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帮你公对公转递,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真实、齐全、手续完整的,填写收档登记,退回执给寄出单位,并入库存放。

  最后,通过鞍山人才网—>档案查询或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平台—>我要办档案服务,查询到档案信息的,你的个人档案就激活成功了。那在办理退休时是可以使用的,当身份证和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本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标签:

你可能关注的问题

Questions you might be concerned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