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就业促进中心人事档案存放要费用吗,档案证明有时效性吗
创建时间:2025-06-03 14:02:11|浏览次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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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就业促进中心可以接收上海户籍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同时需满足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权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保管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上海就业促进中心档案窗口提交人事档案存放申请,符合人事档案接收范围和法定形式的,给开具调档函的,自2015年起上海就业促进中心人事档案存放是不要费用的;
流动人员只需按照以下6步,将档案转递材料交于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就可办理档案转递:
1>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调档函;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人事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4>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5>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上海就业促进中心;
6>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人事档案存放到上海就业促进中心后出具的档案证明是没有时效性的,依据你的档案用途,是可以为你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如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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