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
平南户籍的流动人员,其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保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人事档案需在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险交纳信息(在非公单位就业、从国有单位离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提供),到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社会保障10号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转申请表并填写,档案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给开具调档函,交由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审核,符合档案转出条件的,会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调档函要求,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特快渠道对公转递到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把档案袋划开,一一查看里面资料并将信息输入电脑。
不管是我们考研、出国留学等需要大学成绩的,本人携带身份证都可到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最后对于人事档案从单位、人才等拿到自己手里的,因不符合当地平南人才法定接收形式不收成死档的,是需要重新重新激活才能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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