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因此,非唐山户籍但在唐山有工作单位,单位在注册地唐山人才市场开单位户,满足这些条件的是可以单位名义向唐山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申请“档案接收”,需提供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材料,窗口/网办人员审核符合接收范围、法定形式的,可给开具调档函/商调函;
我们只需将调档函/商调函交由个人档案保管地,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档案转出条件的,重新审核档案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到该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档案袋划开,一一查看里面资料,确定档案齐全、完整、真实的并将信息输入电脑入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入库的,通过唐山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档案电话,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查询到个人档案存放信息的,你的个人档案就存放好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直接交给单位或单位委托的人才市场不予接收的是合规合法的,这种情况是需要给个人档案重新激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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