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全国人事档案服务 > 档案知识 > 档案进京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办法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办法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233

创建时间:2024-11-20 14:40:46


  同意接收函是非京籍人员落户北京的关键材料,如在京方单位是私企无法开具同意接收函的,看单位是否能委托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但如果在京单位不提供档案管理服务,无法开具同意接收函的,还可委托给人社局授权人才中心开具,具体的开同意接收函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与我们的档案老师在线进行沟通。除此之外,北京落户通过后,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是不接收自带档案转递存放的。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接收函怎么开

  在京方工作单位(也就是申报单位)报的是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市局,也就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京外方的工作单位可以去北京市区县级的人才中心或者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部委级人才中心办理开户手续,由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中心给您开具同意接收函。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接收函开具流程

  1>材料准备: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完整的档案调档申请表。

  2>提交申请:前往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3>审核流程:等待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审核结果,看是否能开具;

  同意接收函是非京籍人员,通过夫妻两地分居、人才引进随调、干部落户随调、随军家属落户、博士后落户等落户北京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以证明北京有工作单位,且能接受你的人事档案!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接收函开具流程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接收自带档案吗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档案转递时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才能接受;

  因此,对于非京籍人员落户北京后,档案进京是不接收自带档案的,是需要先开具调档函,通过机要交通调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才能接收!

  最后,北京落户档案在自己手里的,需要先重新激活档案,在调档函有效期内,按要求对公转递的才能接收存档。

  同意接收函的办理方法

  1>人才,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还有市人才,部委人才,人社局授权人才中心。

  2>单位,包含国企、央企、机关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