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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手续怎么办,毕业生要早知道!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337

创建时间:2021-11-23 16:27:00


1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有什么区别?

(1)毕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学分,准予毕业。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2)结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主要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3)肄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2定向毕业生办理改派有何规定?

定向毕业生除家迁、升学、考取公务员、参军外,依据当年招生时的规定就业,原则上不予改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3毕业研究生就业有何规定?

(1)国家计划内(含自筹经费)的非定向的毕业研究生在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下,可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参照定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3)经单独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不予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4)对于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由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其提前毕业的相关文件,经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原则上硕士毕业生修业年限不得少于2年,博士毕业生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

4签订就业协议后,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应尽快将就业协议交至院校(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汇总整理后,逐级上报,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每年6月底至7月中旬,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方案集中办理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有关派遣手续。

5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其户口及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及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6什么是《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并由教育部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报到证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是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经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被录取的,在校期间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回生源地就业)的,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纳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在择业期两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报到证》。

7《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被录取的学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迁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关系的毕业生如在异地就业,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工作以后如发生工作变动,《报到证》是新单位接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8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能够办理就业手续吗?

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但应将有关事宜在签署就业协议时告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签定就业协议,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予以书面证明。

9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档案管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10哪些毕业生适合办理人事代理?

毕业生毕业后因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到落户受限制地区就业、出国、考研等,暂时无法解决个人档案、户籍的保管或接转,可以选择参加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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