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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查询)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786

创建时间:2023-08-06 18:54:24


  留学生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可接收留学生档案。但档案存放条件是需要先存放到户籍地人才中心,再办理调档。该中心是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存放的。今天优选智嘉小编就将留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流程及查询方式做个简单介绍。

  留学生服务中心北京落户新政策

  留学生服务中心北京落户受理条件

  审批单位批准开具落户介绍信并发送落户电子数据后,迁移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留学生服务中心北京落户办理流程——

  1>受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留学生服务中心落户地址情况:

  第一种:落集体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进京落户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进京落户人员的户籍材料;

  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材料;

  第二种:迁入在京直系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进京落户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进京落户人员的户籍材料;

  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房产证;

  亲属关系材料;

  第三种:新立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进京落户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进京落户人员的户籍材料;

  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

  亲属关系材料;

  2>决定

  留学生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对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

  3>发证

  留学生服务中心综窗人员发放准予迁入证明和入户通知单。

  留学生服务中心北京落户新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要求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在京人户留学人员,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不交纳超生子女费;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迁一个己工作的子女。

  推荐阅读:

  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批准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申请在京入户—北京市人民政府

  留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存放流程,能放多久

  1>先将国内的学籍档案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中心;

  2>向留学生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是不予受理的;

  3>档案通过机要/ems快递转递到留学服务中心。对档案材料审核通过的,可查看档案存入状态;对档案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可查看未通过原因及告知书。

  一般来说,留学生回国后首先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求职,与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在获得《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申请回国存档但在京落户未成功的留学人员,应尽快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

  最后,留学生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的“留学存档”栏目进入“用户中心”查看,状态显示为“档案已存入”的留学人员档案即为在我处存放。针对历史上少量未办理存入手续、擅自将档案邮寄来的人员,可将身份证照片发至我处邮箱dangan@cscse.edu.cn处查询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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