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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档案存档流程时间,开具存档证明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103

创建时间:2026-08-18 17:12:08


  北京个人档案存档须有本地户口,且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月以上,依据户籍区人才中心要求,提交存档申请和所需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符合档案接收条件和范围内的,出具调档函,交由具备组织人事权的就业单位、存档机构或北京市内街乡社保所转出,公对公转递至,档案材料齐全的,核对整理装订的档案,纳入库房统一管理。查询到档案信息的,就能给开具存档证明及其他档案服务。

北京个人档案存档

  北京个人档案存档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1.具有北京本地x区户口;

  2.在劳动年龄内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月以上;

  3.人事档案由具备组织人事权的就业单位、存档机构或北京市内街乡社保所转出。

  【办理材料】

  1.材料齐全、装订成册、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

  2.《北京市存档人员登记表》;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

  4.进京落户人员需提供进京审批材料(可在档案内/落户派出所查询复印)。

  【办理流程】

  1.介绍2种存档申请方式

  一是:窗口受理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二是:网上申请

  •  电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事”,点击“更多”→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行注册或登录。
  • 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个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行注册或登录→“个人业务办理”。

  2、材料审核

  网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办理档案接收

  审核无误后办理档案接收,与申请人签订《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

  【注意事项】

  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除此以外的其他档案,可通过公对公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北京个人档案存档的存档证明开具办法

  通过人事档服务线上办理窗口,或到窗口,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查询到档案信息的,即可给开具存档证明。但用途限以下几类:

  1.档案存放证明;

  2.申请实习律师资格;

  3.申请实习律师转正;

  4.证明档案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5.政治面貌证明;

  6.申请保障性住房;

  7.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托幼补助费、采暖费、清洁费、丧葬费、低保费、住房补贴等福利相关事项;

  8.档案亲属关系证明;

  9.用于财产继承、房屋过户的亲属关系档案摘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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