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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接收函需要学校哪个部门盖章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260

创建时间:2024-07-01 11:31:04


  《北京市户籍档案同意接收函》是一种函件,由北京市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出,表示同意和接待某人进京活动。 

       办理此函件的具体流程

  1. 准备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格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或人才市场等单位填写《北京市户籍档案同意接收函》申请表格。填写时务必准确无误,以确保后续档案正常接收。

  3. 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 签字确认,在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件后需要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5. 领取函件,办理手续完成后即可领取《北京市户籍档案同意接收函》。

进京接收函需要学校哪个部门盖章

 进京接收函需要学校哪个部门盖章

  1. 调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9月底前汇总分析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2. 分配指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10月底前向主管单位分配下一年的指标数量。

  3. 确认落户期限:主管单位指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确认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并确定落户期限。

  4. 申报公示:用人单位在次年1月至8月通过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5. 办理落户:用人单位在约定的落户期限后填报毕业生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并提交落户信息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打印相关表格,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进京接收函需要学校就业中心盖章。

     具体流程包括:人社部或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单位出具进京函,然后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并办理档案派遣;最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性质为北京市正式城镇户口,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