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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档案进京接收函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206

创建时间:2024-05-17 11:30:14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在非京籍人员进京落户申报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只有在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权的情况下,才能轻松获得这份函件。

  是否需要进京接收函?

  简单来说,现在北京市区县级人才中心不再接收外地人的档案,因此,如果要将档案转入北京,就必须获得接收函。部委人才是唯一可以接收并开具接收函的单位!

 如何获取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

  档案进京的方式包括:a. 随军家属随调;b. 干部家属随调;c. 人才引进;d. 留学生落户;e. 夫妻投靠;f. 集体户口。此外,律师执业、国企事业编单位、京内考职称、考公务员、考研、考博等部委级人才也可以接收非京籍档案。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获得同意接收函!

  如何办理档案进京接收函?

  主调人在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后,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同时配偶可办理随迁。随调方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同意接收函的作用是证明随迁人员在北京有工作单位,并在户口迁入北京后有地方接收其人事档案。有人事权的单位可为随迁人员开具同意接收函,若无人事权,则需由能接收档案的单位机构开具。

如何开具档案进京接收函

 北京户口接收函办理后多久可落户?

  正常情况下,北京市内户口迁移手续齐全,当天即可完成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至新地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办理落户手续,以便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