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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进京档案同意接收函之后怎么处理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615

创建时间:2023-11-17 11:00:55


  接收函是指户口迁入北京需要人才中心同意接收档案的意向表达,因此产生了档案同意接收函。相对应的是原存档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拿到进京档案同意接收函之后怎么处理

  经人社部审批后进行档案调动:首先需了解申报时按要求开具京外方在京同意接收函的单位,通常由该单位或人才携带人社部开具的进京批件、户口卡、身份证复印件到部委人才处开具调档函。

  开好调档函后,携带调档函到外地档案存放人才或单位进行档案调动。为节约时间,最好自带档案,若存档机构要求档案走机要,可告知机要地址,通常一个月左右可到达。

  由于目前人才处不接受个人存档,档案到达北京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接收档案的单位:进京批件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户口卡复印件,开具调档函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抬头为部委人才),相当于换文书,经过部委人才审核后,完成手续并将档案带到接收单位存档。

拿到进京档案同意接收函之后怎么处理

  户口迁入北京后的档案处理方式:

  北京是一个户档不分离的城市,您的户口迁入方式也决定了您的档案迁入方式,具体取决于您是通过哪种方式迁入北京。

  大致有两种档案迁入方式:

  (1) 通过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的方式,拿到落户批文后,需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到原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同时携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密封完整档案(附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档案转递材料(含《行政、工资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单》,抬头应一致)等,存入在京工作单位委托存档的档案管理机构。

  (2) 如果是通过随军家属随便落户北京,家属个人档案还在原籍,如何办理转入流程?

  若按有工作身份办理随军调京,请凭核发的《商调函》《调动介绍信》办理档案转入;若按无业身份办理随军进京,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