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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工作单位不能开同意接收函怎么办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99

创建时间:2026-05-15 17:12:55


  在办理人才引进 / 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配偶随调时,是需要配偶在京有工作单位并缴纳社保的。那对于家属工作单位是私企、外地分公司、劳务派遣、高校医院合同工等不能给开同意接收函的,今天文章还介绍了2种其他开具的方式,希望能帮到大家。

  家属工作单位不能开同意接收函吗

  办理北京落户配偶随调,是需要家属单位依据申报方式,来开具同意接收函的:


  • 家属工作单位是国企、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人事权的可以开具;
  • 家属工作单位属于是高校医院合同工,有权接收,但不愿接收档案也无法给开具;
  •  家属工作单位是私企、外地分公司、劳务派遣等,是无权给开具的。

家属工作单位不能开同意接收函


  家属工作单位不能开同意接收函怎么办

  找人才中心 / 公共存档机构代开(推荐)

  适用:家属在京有工作、单位是私企 / 无人事权

  操作:


  • 让单位人事开介绍信 / 委托函,说明 “委托 XX 人才中心存档”;
  • 去单位注册地或社保缴纳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部委级人才中心);
  • 人才中心审核后,以人才中心名义开《档案同意接收函》,盖人才中心公章。


  关键点:接收函要写清家属姓名、身份证号、在京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

  找北京人才服务机构开具

  适用:家属在京是私企 / 无人事权、在京无工作单位

  操作:


  • 联系北京人才服务机构,说明落户方式及申报单位;
  • 单位配合盖章的,按要求提供材料和支付费用,5个工作日即可开具好,具体材料有:


  家属身份证、户口本;

  劳动合同、近 3 个月社保记录;

  单位介绍信 / 委托函;

  主申请人落户 / 人才引进批复

  最后,家属工作单位不能开同意接收函,在京也无房产,办理集体户的,看主申请人单位是否能兜底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