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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北京,档案进京接收函怎么写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104

创建时间:2025-09-02 11:02:52


  在北京市落户办理流程中,《档案同意接收函》是具备关键作用的核心文件。该文件的出具,标志着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合法人才服务机构,或经相关部门核准、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已正式同意接收申请人的个人人事档案。

  落户北京,档案进京接收函怎么写

  《档案进京接收函》的开具主体为特定机构,申请人无需自行撰写。具体开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首先需明确申请人所适用的北京市落户政策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政策、夫妻两地分居落户政策等,确保自身符合政策规定的各项条件。

  核实接收单位资质:确认接收单位已依法取得人事档案管理权限。若接收单位不具备独立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需通过其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或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人事代理部门(如各区级人才服务中心、中央部委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等)负责开具。

  申请人需向确定的接收单位提交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材料清单通常包含以下类别:

  个人身份类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本人页)等;

  落户关联类证明材料:如人才引进审批批复文件、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材料需根据所适用的落户政策确定;

  档案存放类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正式《档案存放证明》,需加盖存放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接收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统一规范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该函件的核心内容需包含以下要素:

  申请人基础信息栏:明确标注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

  接收单位信息栏:完整填写接收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指定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

  印章要求: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或经备案的人事专用章,印章印迹需清晰、完整,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落户北京,档案进京接收函怎么写

  《档案进京接收函》的办理时限说明

  《档案进京接收函》的办理时长,受落户方式差异及审批流程复杂度影响而有所不同,以下为不同落户场景下的大致办理时限,供参考:

  若申请人通过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届生落户指标申请落户,通常需在毕业当年 9 月至 11 月期间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工作,次年 1 月至 3 月可收到《档案同意接收函》。整体办理流程周期约为 5 至 7 个月。

  接收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将进入两级审核流程:区级相关部门审核阶段约需 1 个月,市级相关部门审核阶段约需 1 个月。审核全部通过后,将通过官方系统下发《档案同意接收函》,此阶段一般需 2 至 3 个月。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完全符合政策要求,整体办理流程周期约为 3 至 6 个月。

  部分行政区域(如东城区、朝阳区等)因落户政策调整、业务办理量激增等客观因素,审核时限可能出现延长,最长可能超过 6 个月。建议申请人提前与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沟通,了解最新审核进度及相关要求,避免延误办理。

  办理须知

  材料准备方面:请务必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齐全、内容准确,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避免因材料缺失、信息错误等问题导致审核补正,影响办理进度。

  接收函有效期:《档案同意接收函》的有效期限通常为 90 天,申请人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个人人事档案的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申请开具。

  进度查询方式:若需了解办理进度或存在疑问,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指定栏目查询,或拨打官方咨询电话获取详细流程说明及进度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