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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怎么转党组织关系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165

创建时间:2024-12-23 11:02:26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党员在各个行业和地区之间的流动性日益增强。然而,许多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对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仍然不够了解。为此,以下整理了一些相关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流动党员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党员流动时,党组织应及时协助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对于外出时间较长(超过六个月)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党员,应正式转移其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其转入新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如果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者虽然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则应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等活动的党员,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给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如果党员所去的单位已经建立了党组织,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的党组织;如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则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党员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怎么转党组织关系

  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该如何处理?

  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不幸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将对此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确认是党员本人不慎丢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以予以补发,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将作废。在接转时,接收单位需认真核对介绍信。对于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流动党员丢失《流动党员活动证》,也应及时向签发单位的党组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