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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198

创建时间:2024-12-13 11:31:21


  根据中共中央2019年5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拥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以下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 开具组织关系证明:党员需向其所在党支部申请开具组织关系证明,以确认其党员身份及组织关系相关信息。

  2. 办理接转手续:党员持党支部开具的证明前往上级党委(总支)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如无法亲自前往,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进行转递。

  3. 接收单位的接转:党员到达新单位后,需由接收单位的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进行接收,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明确接收单位的党支部全称。

  4. 报到与注册:党员持介绍信到新单位的党支部报到,并由党支部将其注册到相应的党小组。

  5. 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在进行线下办理的同时,党员组织关系的信息需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党员组织关系的电子化管理。

  6. 回执联的邮寄: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出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需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的基层党委,以确保组织的跟踪和管理。

党组织关系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本程序

  当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必须经过党组织的批准。党员本人需持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凭证前往相关党组织办理转移手续。如果无法亲自携带,亦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进行转递。

  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使用统一格式,且需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需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更正章。介绍信中应明确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以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

  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介绍信及存根上需注明有效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处加盖骑缝章。若为集体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还需附上党员花名册,并加盖党组织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