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全国人事档案服务 > 档案知识 > 档案查询 >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袋怎么办

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袋怎么办


作者:优选智嘉  浏览次数:137

创建时间:2025-06-13 11:06:11


  党员档案的流转通常伴随党组织关系的变动而进行,即党员档案的存放位置取决于其党组织关系的归属地。现就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党员档案相关事宜,结合党内规定予以正式说明: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袋处理规范

   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袋怎么办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党员档案在党组织关系转移时,需遵循以下处理要求: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须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及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移交党委存入党员本人人事档案。对于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应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党员档案并妥善保存。

  党员档案原则上应与人事档案合并存放。若人事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党员档案亦应同步存放于相应地点。如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单位党组织、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咨询,确保党员档案得到规范保管。

  根据党内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党员档案严禁由个人保管。党员如需办理档案转移,应及时向相关党组织咨询具体流程及存放地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袋怎么办

  党组织关系转移时限要求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有效期限最长为 3 个月。党员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转移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导致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书面证明并提出申请,方可继续办理。对于无正当理由造成介绍信过期的情况,将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若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 6 个月未转移组织关系、未参加组织生活或未交纳党费,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